31省份新一届省级人大常委会、省级政府领导班子全亮相******
随着1月19日青海、江苏、甘肃、北京人代会结束,2023年全国31个省份省级两会全部结束,新一届省级政府、省级人大常委会、省级政协领导班子相继产生。
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9日选举陈刚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黎明、杨逢春、尼玛卓玛(女,藏族)、刘同德、张黄元、吕刚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吴晓军为省长,王卫东、才让太(藏族)、刘涛、杨志文(回族)、刘超、李宏亚、何录春、王海红(女)为副省长;选举汪洋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张泽军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9日选举信长星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樊金龙、魏国强、曲福田、陈星莺(女)、周广智、张宝娟(女)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许昆林为省长,马欣、胡广杰、夏心旻、方伟、李耀光、徐缨(女)、王晖为副省长;选举夏道虎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9日选举胡昌升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藏族)、马廷礼(回族)、胡焯、李沛兴、俞成辉、戴超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任振鹤(土家族)为省长,程晓波、张锦刚、赵金云(女)、李刚、雷思维、黄瑞雪、陈得信为副省长;选举王赋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王中明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9日选举李秀领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齐静(女)、张建东、庞丽娟(女)、闫傲霜(女)、侯君舒、于军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殷勇为市长,夏林茂、亓延军、靳伟、于英杰、谈绪祥、高朋、刘宇辉、司马红(女)为副市长;选举陈健为市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寇昉为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8日选举景俊海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高广滨、范锐平、田锦尘、刘金波、贾晓东、郝国昆(女)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韩俊为省长,蔡东、刘凯、韩福春、李国强、贺志亮、杨安娣(女)、梁仁哲(朝鲜族)为副省长;选举张忠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徐家新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8日选举林武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杨东奇、孙立成、王随莲(女)、王良、范华平、王艺华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周乃翔为省长,曾赞荣、范波、宋军继、周立伟、陈平、李伟、邓云锋、王桂英(女)为副省长;选举夏红民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霍敏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8日选举张庆伟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乌兰(女,蒙古族)、张剑飞、陈飞、胡旭晟、周农、彭国甫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毛伟明为省长,李殿勋、张迎春(女)、李建中、王一鸥、秦国文、蒋涤非、周海兵为副省长;选举王双全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朱玉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8日选举祖木热提·吾布力(女,维吾尔族)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宁平、托乎提·亚克夫(维吾尔族)、木合亚提·加尔木哈买提(哈萨克族)、迪力夏提·柯德尔汗(柯尔克孜族)、平新来、王国和、买买提明·卡德(维吾尔族)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艾尔肯·吐尼亚孜(维吾尔族)为自治区主席,陈伟俊、玉苏甫江·麦麦提(维吾尔族)、陈明国、孙红梅(女,满族)、刘苏社、薛斌、王刚、麦尔丹·木盖提(维吾尔族)、凯赛尔·阿不都克热木(维吾尔族)为自治区副主席;选举田湘利为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迪里夏提·沙依木(维吾尔族)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7日选举王蒙徽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艳玲(女)、马国强、刘雪荣、刘晓鸣、胡志强、杨云彦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王忠林为省长,董卫民、邵新宇、徐文海、盛阅春、张文彤、吴海涛、陈平(女)为副省长;选举侯淅珉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游劝荣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7日选举楼阳生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亚、何金平(白族)、李公乐、刘南昌、张建慧、苏晓红(女)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王凯为省长,孙守刚、刘玉江、宋争辉、孙运锋、张敏(女)、郑海洋、杨青玖、刘尚进为副省长;选举曲孝丽(女)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胡道才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海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7日选举沈晓明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军、刘星泰、苻彩香(女,黎族)、孙大海、闫希军、过建春(女)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冯飞为省长,沈丹阳、倪强、谢京(女)、陈怀宇、蔡朝晖(回族)、顾刚为副省长;选举陈国猛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戴军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7日选举徐麟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陶长海、王世杰、郭瑞民、桑维亮、王忠、杨永英(女,布依族)、李豫贵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李炳军为省长,吴强(侗族)、董家禄、蔡朝林、郭锡文、贾利军、张敬平(女)、罗强(苗族)、杨同光为副省长;选举李元平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茆荣华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7日选举郑栅洁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陶明伦、何树山、王翠凤(女)、杨光荣、刘明波(蒙古族)、韩军、魏晓明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王清宪为省长,费高云、张红文、张曙光、钱三雄、任清华(女,土家族)、单向前、孙勇为副省长;选举刘海泉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田云鹏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7日选举王炯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沈金强、屈谦、莫恭明、陈元春、欧顺清、赵世庆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胡衡华为市长,陈鸣波、胡明朗、郑向东、但彦铮、江敦涛、商奎、张安疆、张国智为副市长;选举宋依佳为市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李永利为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7日选举刘宁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方春明、张晓钦、黄伟京、卢献匾(壮族)、杨静华(女)、刘有明、周家斌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蓝天立(壮族)为自治区主席,蔡丽新(女)、许永锞、许显辉、苗庆旺、凌志峰、廖品琥、李常官(壮族)、眭国华(女)为自治区副主席;选举房灵敏为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黄海龙(壮族)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6日选举赵一德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庄长兴、郭青、方光华、李晓英(女)、樊维斌、杨广亭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赵刚为省长,王晓、徐大彤、叶牛平、戴彬彬、窦敬丽(女)、徐明非、钟洪江为副省长;选举王兴宁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韩德洋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6日选举黄楚平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宁生、叶贞琴、张硕辅、肖亚非、刘雅红(女)、谭玲(女)为副主任;选举王伟中为省长,张虎、王曦、张少康、张新、孙志洋、王志忠、冯玲(女)、吕玉印为副省长;选举宋福龙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张海波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6日选举蓝佛安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罗清宇、贺天才、谢红(女)、王纯、张志川、吴俊清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金湘军为省长,吴伟、刘旸、汤志平、李成林、赵红严(女)、杨勤荣、熊继军为副省长;选举王拥军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冯军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6日选举郝鹏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向群、陈绿平、杨关林(锡伯族)、于国安、张淑萍(女)、宫福清(满族)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李乐成为省长,王健、张立林(土家族)、姜有为、高涛、郑艺、霍步刚、靳国卫、郭彩云(女)为副省长;选举刘奇凡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郑青(女)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6日选举许勤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永康、贾玉梅(女)、聂云凌、李显刚、谷振春、杨廷双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梁惠玲(女)为省长,王一新、余建、李毅、王秋实、王岚(女)、韩圣健、王刚为副省长;选举张巍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党广锁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6日选举梁言顺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白尚成、董玲、杨培君、杨玉经、沈凡、沈左权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张雨浦为自治区主席,陈春平、买彦州、吴秀章、王立、刘军、冼国义、马宗保为自治区副主席;选举艾俊涛为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安长海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6日选举洛桑江村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旦科、坚参、桑顶·多吉帕姆·德庆曲珍、王峻、张延清、许成仓、江白、唐明英、刘柏呈、李文革、孙献忠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严金海为自治区主席,陈永奇、任维、肖友才、甲热·洛桑丹增、罗梅、张洪波、王勇、郎福宽、斯朗尼玛、韦秀长、徐志涛、龚会才、旦巴、次仁平措为自治区副主席;选举王卫东为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次登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6日选举孙绍骋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林少春、张韶春、段志强(蒙古族)、艾丽华(女,蒙古族)、李秉荣、吴艳刚(达斡尔族)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王莉霞(女,蒙古族)为自治区主席,黄志强、奇巴图(蒙古族)、包献华、郑光照、么永波、代钦(蒙古族)、杨进(蒙古族)、白清元为自治区副主席;选举刘爽为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杨宗仁(蒙古族)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5日选举易炼红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陈金彪、高兴夫、吴晶(女)、刘忻、赵光君、暨军民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王浩为省长,徐文光、王文序(女)、卢山、王成国、张雁云、张家胜、胡伟、李岩益为副省长;选举傅明先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李占国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5日选举倪岳峰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董仚生、周仲明、张妹芝(女)、高云霄(女)、吴晓华、陈平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王正谱为省长,葛海蛟、时清霜、严鹏程、胡启生、金晖(女)、王立彤、董兆伟为副省长;选举刘昌林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黄明耀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5日选举喻云林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顺清、赵飞、李虹、张庆恩、马延和、殷向杰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张工为市长,刘桂平、衡晓帆、李文海、朱鹏、杨兵、谢元、范少军、张玲为副市长;选举陈辐宽为市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李静为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5日选举周祖翼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周联清、庄稼汉、李德金、檀云坤、袁毅、江尔雄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赵龙为省长,郭宁宁、郑建闽、林文斌、李建成、常斌、林瑞良、王金福为副省长;选举迟耀云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金银墙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5日选举尹弘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殷美根、胡世忠、张小平、王少玄、朱斌、张伟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叶建春为省长,任珠峰、孙洪山、袁勤华、夏文勇、陈敏、史可、卢小青为副省长;选举马森述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傅信平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5日选举王晓晖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雁飞、罗强、祝春秀(女,彝族)、彭琳、宋朝华、王菲、刘坪、何延政、朱家德、何礼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黄强为省长,李云泽、杨兴平、叶寒冰、田庆盈、胡云、郑备(女)、段毅君为副省长;选举廖建宇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王树江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5日选举董云虎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钢淼、周慧琳、宗明(女)、陈靖、张全、徐毅松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龚正为市长,吴清、郭芳(女)、张小宏、刘多(女)、华源、解冬(女)、李政、张亚宏为副市长;选举李仰哲为市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贾宇为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4日选举王宁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小三、宗国英、王树芬(女,藏族)、李文荣、徐彬、任军号、罗红江(傣族)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王予波为省长,刘非、张治礼、杨斌(彝族)、王浩、郭大进、纳云德(傈僳族)、杨洋(女,彝族)、岳修虎为副省长;选举冯志礼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张应杰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澎湃新闻 记者 岳怀让)
中国教育以质图强高质量发展******
作者:王建(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财政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基础教育:构建素质教育新格局
2022年,基础教育迎难而上、奋力改革,着力构建发展素质教育新格局,着力构建教师专业发展新模式,进一步提升教育质量。
发展素质教育找准突破口。
素质教育理念和政策落地见效的关键在于德育、素质教育的应有地位和科学评价体系真正确立起来。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寻求突破,立德为先有抓手,核心素养有载体,评价改革有导向,“双减”工作有成效,带来中国基础教育的深刻改变。
育人的根本在于立德,德育是素质教育的灵魂,思政课是立德树人的关键课程。2022年7月,教育部等十部门印发《全面推进“大思政课”建设的工作方案》,以“大思政课”建设为抓手,建设“大课堂”、搭建“大平台”、建好“大师资”,推动各类课程与思政课同向同行,推动思政小课堂与社会大课堂相结合。2022年11月,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政课建设的意见》,针对中小学思政课存在教师兼职比例过高、专业性不足的问题,明确具体的专职教师配备比例,提出到2025年“小学专职教师配备比例达到70%以上,初高中配齐专职教师”的目标。一系列举措强调了善用“大思政课”,引人以大道、启人以大智、育人以大德,助力学生成长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推进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体系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
课程是育人载体,在人才培养中发挥核心作用。2022年3月,教育部印发《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基于义务教育阶段时代新人培养的目标要求,通过培育核心素养来实施素质教育,引领课程改革由“知识本位”转向“素养本位”,推动育人方式深度变革。
考试评价是“指挥棒”,普通高中是应试教育“重灾区”。为克服普通高中办学中“唯分数、唯升学”倾向,从“育分”转向“育人”,教育部2021年12月31日印发、2022年开始实施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从办学方向、课程教学、教师发展、学校管理、学生发展等5个方面明确了普通高中办学质量的评价标准,并把不给年级、班级、教师下达升学指标,不炒作高考“状元”等作为考察要点,确立起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体系。2022年3月,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中考命题工作的通知》,与2019年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工作的意见》一起,构建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考试内容体系和考试方式,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参考或依据,促进素质教育实施。
深入推进“双减”,优化教育生态,继续完善“1+N”的“双减”政策制度体系,强化监管执法,实现全覆盖、全链条治理。2022年1月,教育部、中央编办和司法部印发《关于加强教育行政执法深入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的意见》指出,到2024年,基本建成权责明晰、管理规范、运转顺畅、保障有力、监管到位的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体系。2022年11月,教育部办公厅等十二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的意见》,明确到2024年6月,隐形变异培训得以全面清除,有力确保“双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主要目标。2022年11月,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印发《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推动非学科类培训为学生发展兴趣特长、拓展综合素质发挥积极作用,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明确到2024年,非学科类培训治理成效显著。
一年多来,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双减”工作扎实推进,校外培训市场野蛮生长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校内减负提质受到普遍认可,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发展素质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逐步形成。
提高教师质量找到新模式。
教师是教育的第一资源,有高质量的教师才会有高质量的教育。造就新时代基础教育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需要从源头上抓起,筑基提质、补短扶弱、做优建强,筑牢强师之基。
推动教师教育振兴发展。2022年1月,教育部印发《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提出在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中稳步推进免试认定改革,将教师队伍质量关口前移到培养院校,吸引真正乐教、适教、善教的优秀人才成为教师队伍后备军。2022年4月,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实施高素质教师人才培育计划,构建师范院校为主体、高水平综合大学参与、教师发展机构为纽带、优质中小学为实践基地的开放、协同、联动的现代教师教育体系。
加强欠发达地区乡村教师队伍后备。教育部等九部门在2021年发布《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即“优师计划”。2022年9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优师计划”师范生培养工作的通知》,提出“优师计划”师范生培养的核心关切,一是从源头上改善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中小学教师队伍质量;二是聚焦“优秀”,全面落实高校教师与中小学教师共同指导教育实践的“双导师制”;三是强化“保障”,确保师范生在校“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得发展”,鼓励支持毕业生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名校长领航让学校走上名校路,名师汇聚才能成就好学校。2022年8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新时代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计划(2022—2025)的通知》。2022年12月,教育部办公厅公布了培养基地及培养对象名单,确定150位教师为名师培养对象、10家单位为名师培养基地,150位校长为名校长培养对象、10家单位为名校长培养基地,旨在培养造就一批具有鲜明教育理念和成熟教学模式、能够引领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名师名校长,培养为学、为事、为人示范的新时代“大先生”。
职业教育:着力提高质量提升形象
2022年,职业教育聚焦“提高质量、提升形象”,改革攻坚在类型定位、体系建设、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方面全面发力,破解“大而不强”问题,助力技能型人才培养和技能型社会建设。
顶层设计回归技能教育本质。
职业教育是以就业为导向,以技能教育为核心的教育类型。2022年4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从立法层面对职业教育体系、职业教育的实施、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等作了全面的制度安排。据新华社2022年10月报道,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构建以行业企业为主体、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为基础、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有序有效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据新华社2022年12月报道,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提出以提升职业学校关键能力为基础,以深化产教融合为重点,以推动职普融通为关键,以科教融汇为新方向,统筹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创新,切实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适应性和吸引力。
关键要素提升院校办学能力。
办学条件是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从软件和硬件两个方面大幅提升新时代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2022年5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职业教育教师队伍能力提升行动的通知》,提出逐步提升教师培养学历层次,带动“双师型”教师队伍整体建设,推进固定岗与流动岗相结合、校企互聘兼职的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教育部办公厅2022年9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的通知》,10月印发《关于做好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明确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基本标准,突出对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的考察,注重教学改革和专业建设实绩,形成“双师”团队建设范式。2022年11月,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方案》,持续加强学校基础能力建设,明确各地职业学校办学条件重点监测指标全部达标的学校比例,不断提高职业教育办学质量和吸引力。
工作场景增强学生职业能力。
实习实训是职业教育的重要育人环节,既是学生专业学习和技术技能训练的必备途径,也是提前熟悉岗位和融入社会的重要方式。教育部等八部门2021年12月31日印发、2022年开始实施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着眼实习全程、聚焦关键节点和各方责任权利义务,进一步明确了学生实习的行为准则,提出1个“严禁”、27个“不得”,为实习管理划出了底线和红线。2022年9月,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发布《关于实施职业教育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的通知》,提出面向重点领域数字化、智能化职业场景下人才紧缺技术岗位,以校企联合实施中国特色学徒制为主要培养形式,建设一批现场工程师学院,培养一大批具备工匠精神的现场工程师,形成为技术技能人才紧缺领域系统储能、赋能的人才培养培训生态。
高等教育:全面服务支撑中国式现代化
2022年,高等教育聚焦国家发展、科学技术和社会科学发展的战略需求,以学科建设引领人才培养模式和科研组织体系改革,加快建设高等教育强国,全面服务支撑中国式现代化。
“双一流”建设突出学科特色。
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是新时代高等教育强国建设的引领性和标志性工程,首轮“双一流”建设2016年启动至2020年结束,初步评估若干所高校逐步跻身世界一流大学行列。2022年1月,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若干意见》,“双一流”建设正式进入新一轮周期,强调优化以学科为基础的建设模式。2022年2月,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名单不再区分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淡化高校的“身份”和“帽子”。高校将在国家分类评价体系的导引下,探索自主特色发展新模式,聚焦各具特色的优势领域和方向上创建一流。
“新农科”推进学科跨界融合。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关键在科技、在人才、在教育。针对传统高等农林教育学科碎片化、过度分化、“单兵作战”的问题,2022年8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新农科人才培养引导性专业指南》,指出引导涉农高校面向新农业、新乡村、新农民、新生态,面向粮食安全、生态文明、智慧农业、营养与健康、乡村发展等五大领域,设置生物育种科学等12个新农科人才培养引导性专业。2022年11月,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新农科建设推进高等农林教育创新发展的意见》,提出推进农林教育供给侧改革,加快构建多类型农林人才培养体系,培养一批高层次、高水平、国际化的创新型农林人才。
哲学社会科学强化体系建构。
我国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日益完备。2022年,两份重要文件相继出台,积极推动了哲学社会科学稳步发展。据新华社2022年4月报道,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国家“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提出要加快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据新华社2022年5月报道,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联合印发《面向2035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强调充分发挥高校作为我国哲学社会科学“五路大军”中的重要力量作用,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知识体系建构,提升高校咨政服务能力。强调优化学科专业布局,推进学科交叉融合,打造一流学科专业群,构建适应国家需求支撑知识创新的学科体系。
科研组织强调“大科学”模式。
现代科研正在从自由探索为主向与重大问题导向的多学科交叉融合并重转变,需要高校科研组织模式从学科导向的松散型“小科学”科研模式,向聚焦国家重大战略目标任务的系统生态型“大科学”科研模式转变。据2022年8月教育部消息,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高校有组织科研推动高水平自立自强的若干意见》,推动高校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加强有组织科研,集聚力量进行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培养造就一批战略科学家,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