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社区开设“共享药箱”******
【抗疫中,我们众志成城㊺】
光明日报记者 党文婷 严圣禾
2022年12月底的一天清晨,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新大社区第二联合党支部书记刘华接到一则互助平台的紧急求助——一户居民家中2岁的宝宝发烧,急需儿童退烧药,但问遍了药房都买不到。刘华先是拿出自己的抗原检测盒,然后立即联系应急药物并驱车前往帮忙取药。
针对一些药品短缺现象,2022年12月21日起,该区各党群服务中心积极开设“共享药箱”,开展药品互换或捐赠,并组织专人实时刷新互助平台,第一时间认领并解决问题,确保每个群众求助都有回应、有安抚。
志愿者手工制作的“共享药箱”很快出现在群众身边。在枫浪山小区党支部的号召下,小区居民自发为发烧独自在家的徐先生捐赠退烧药。居民钟女士主动在群里晒出两盒退烧药并留言:“远亲不如近邻,之前缺药全靠邻居们的帮助才挺过去,想送给有需要的邻居。”
党员先锋带头,邻里互帮互助,一粒粒退烧药、一包包口罩等物资不断汇入“共享药箱”,目前已有80余个“共享药箱”分布在大鹏新区,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鹏新区共收到共享物资18561件,解决群众诉求2147例,大大缓解了辖区居民群众的“疫”时之忧。邻里之间携手筑起缓解药品供应紧张的“爱心墙”,党员群众之间的守望相助,成为冬日里最暖的一束光。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0日 04版)
“乙类乙管”实施后,哪些情形需要佩戴口罩?中疾控回应******
中新网北京1月11日电 (马帅莎)在11日召开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中国疾控中心传防处研究员常昭瑞表示,当前国内新冠病毒感染疫情仍处于不同流行阶段,仍需继续强调做好个人防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
有记者提问,我们关注到,在一些气温回升较为温暖的地区,有部分人群在公众场合出现了不戴口罩的情况,请问实施“乙类乙管”之后是否有必要继续戴口罩,对公众场所的防控还有哪些要求?
对此,常昭瑞表示,当前国内新冠病毒感染疫情仍处于不同流行阶段,仍需继续强调做好个人防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在以下情形应该佩戴口罩:
一是进入医院、商场、超市、室内会场、机场车站等环境密闭、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飞机、火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厢式电梯时应全程规范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
二是进入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时。
三是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新冠感染相关症状时。
四是近距离接触或者护理新冠感染者以及有新冠感染相关症状人员时。
五是医务工作者、交通运输、商场、超市、餐饮旅游、快递、保洁等从事公共服务以及密闭场所的工作人员。
“此外,在公共场所还需要继续保持社交距离、咳嗽礼仪以及环境通风消毒、清洁等防护措施。阻断新冠病毒传播,每人都有一份责任,重在细节,贵在坚持。”常昭瑞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