蹭热点事件真假难辨 专家呼吁厘清网络发言法律边界******
蹭热点事件时有发生真假难辨 专家呼吁
厘清网络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
□ 本报记者 韩丹东
□ 本报实习生 王意天
前不久,一则“囤‘蒙脱石散’应对XBB毒株出现的胃肠道症状”的消息登上热搜,起因是当事人发布了一条提醒亲朋好友的朋友圈,被人截图后广泛传播,最终使得药品“蒙脱石散”一夜脱销。
尽管当事人在朋友圈中澄清文字内容均为个人理解和猜测,但朋友圈的截图在一次次的传播中已然变了味,不少人将截图断章取义,在网络中广泛传播。
事发后,当事人表示自己已经到当地派出所做笔录,并接受了民警的批评教育。
类似的情况绝非个例,许多信息的源头就来自于社交群聊天、朋友圈截图,因此引发的虚假不实消息、蹭热点事件、随意杜撰事件时有发生,使得广大网民难以分辨真假,一些消息甚至造成了不良影响。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自觉抵制不当言论
在社交平台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在何处呢?
2017年6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网络安全法明确了所要规范的网络言论类型: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姚金菊认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法律尊重和保护公民个人言论自由,但所有网民都应当遵纪守法,坚守网上言论自由底线。对于在互联网上发布不实、不当言论,蓄意歪曲事实、编造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处理,造成恶劣影响、情节严重的,警方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每个公民都要对自己的网络言行负责,希望每个公民、网民,自觉抵制不当言论、恶意攻击等不良信息,不轻信、不转发,请广大网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和谐网络环境。”姚金菊呼吁。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认为,社交媒体不是法外之地,发表言论亦有法律边界。网络言论不当可能触犯的法律包括民法典、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网络安全法等。
周旭亮提醒说,一定要注意网络言论要以事实为基础,不能以侮辱、诽谤言论贬损他人人格,不触及他人隐私,不公开发布他人未经许可的个人信息及肖像,更不能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泄露国家秘密。具体行为的认定在实践中需要借助司法人员的中立判断,通过充分利益衡量,依法对网络言论的法律界限予以划分。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德良认为,当前社交媒体中的言论属于一般性言论,内容应遵循《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的九不准规定。
理性把握言论边界
不蹭网络热点滋事
当网民对热点事件随意评论、发表观点时,存在何种法律风险呢?
周旭亮说,如果网民利用热点事件随意发表的言论不实,含有虚假信息,散布谣言,很可能会侵犯他人的名誉权或者法人的商誉,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需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如果利用热点事件发表的言论存在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情形,情节严重的涉嫌诽谤罪,很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如果利用热点事件发表的言论涉嫌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严重的涉嫌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或诽谤罪等;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网民若利用热点事件发表言论,一定要谨慎理性,立足事实,客观中立,严守法律边界。”周旭亮说。
姚金菊认为,面对热点事件,网民应当理性把握言论边界,不蹭网络热点滋事,不将网络当作情绪发泄之地,否则触犯法律,必将受到依法惩处,承担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姚金菊说,若网民利用热点事件随意发表言论的同时,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荣誉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需要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等责任,如对被侵权人构成精神损害的,还需要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公民随意发表言论,出现涉及散布谣言、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等情形,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可以处一定时限的拘留或者罚款;情节较重的,可以两者并处。”姚金菊说,网民的言论影响恶劣,构成犯罪的,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言论自由亦有限度
网络空间仍待净化
人们是否可以在朋友圈中畅所欲言?
刘德良告诉记者,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批评监督等正当权利,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也应当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
周旭亮表示,朋友圈不得发布国家秘密或其他单位组织未允许公开的信息、他人隐私等内容;不得发布涉黄赌毒以及暴恐内容等违法信息;不得发布谣言、诽谤、侮辱他人等违法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展示、传播各类违禁品售卖信息,不得违规发布广告信息等,否则将面临行政或刑事处罚。
姚金菊认为,网民发布朋友圈也是公民言论的一种表现形式,即便在虚拟世界里,也应受到法律规制,不得侵犯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与其他言论方式相比,越来越多的人更愿意通过发布朋友圈的方式表达思想和意愿,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在得到充分延伸的同时,朋友圈的公开性也为言论侵权与犯罪行为提供了潜在的庇护。
“从个人利益的角度看,网民发布的朋友圈不应侵犯他人隐私权;从公共利益的角度看,朋友圈发布要以不伤害公共利益为前提;从信息内容角度来看,朋友圈不得发布虚假、诋毁、侮辱性内容,也不得编造、散布不实信息。”姚金菊说。
在生活中,人们的一些无心之言,往往被别有用心之人稍加改动,截取其中的只言片语,便将白的说成黑的,假的说成真的,不但迷惑了大众,也让原作者饱受辟谣之苦。
对此,刘德良认为,当前社会公众对信息来源的判断能力仍需加强,网络时代,公众面对信息来源很多时候会站在主观角度考虑,公众应做到多渠道求证,多方位鉴别。有关部门也应当着力打击二次传播的造谣者,而不是将矛头指向原作者。
如何在保障人们言论自由的情况下净化网络空间,成为当下紧要任务之一。
周旭亮认为,可以通过立法和普法厘清在信息网络上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让人们清楚哪些言论可以发表,哪些言论触犯了法律,从而保证广大人民群众依法、充分行使宪法赋予的表达权和监督权,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言论自由,提供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社交平台方面,相关部门可以切实履行行政职责,积极引导平台履行自身责任和义务,利用技术对言论自由进行管理和监督,加强互联网评论服务管理,对污言秽语、谣言及时清理和处置,健全服务管理制度;网民方面,树立法律意识,遵纪守法,倡导社会公德,保持自律和理性,文明发表言论,不利用社交平台披露他人隐私、诋毁侮辱他人,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不传播淫秽色情、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违法有害信息,提高辨别能力。
姚金菊说,网络空间中言论自由边界的划定要借助法律力量加以明确,公民个人、平台、政府、行业、法院等各种主体要扮演好各自的角色,共同致力于网络空间的净化。
姚金菊建议,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仍需进一步深化,互联网平台和行业应该加强自我规制和行业自律,有关部门还应尽快建立和完善基于新媒体的网络法律体系。同时,针对新媒体场域中网络言论的规制问题,有必要为公民设定相应的权利损害的救济措施,确立权利的救济制度。
漫画/高岳
年内49只主动权益基金发布“限购令”,基金经理为啥“有钱不赚”?******
自2月2日起,去年股基冠军黄海管理的万家精选(519185)暂停大额申购,单日限购金额为100万元。Wind数据显示,其下属分级基金万家精选A曾在2022年以35.51%的年内表现拿下主动权益类基金第四名,同时是偏股混合基金细分类型的冠军。
记者注意到,今年以来已有49只主动权益类基金产品(不同份额分开计算)主动“限流”,宣布暂停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业内人士认为,基金限购大多数是为了维护现有持有人利益,未来会越加常态化,建议投资者做好投资规划,理性选择合适的投资时点。
“冠军基金”迎来限购
日前,万家基金发布公告称,旗下万家精选将于2月2日起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两类份额投资限额均定为不超过100万元。该基金正是由2022年主动权益类基金冠军黄海管理。
在板块轮动以及行情震荡的2022年,黄海管理的产品拿下主动权益基金业绩榜的冠亚军,这一“霸屏”表现也让他的一举一动获得市场关注。而此次被暂停大额申购的万家精选A曾在2022年主动权益基金业绩榜中排名第四。
Wind数据显示,截至2月1日,万家精选A、C今年以来累计净值增长率分别为5.95%、5.89%。从基金规模角度来看,截至2022年四季度末,该产品的基金规模合计为9.33亿元,同比增长超过40%。
对于基金产品“限购”的原因,一位大型公募基金人士告诉记者,基金进行申赎限制的原因有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而言,“限购”往往是为了主动控制规模,以避免大笔资金涌入稀释投资收益。
他认为:“这其实和市场时机、本身产品的特征以及团队的能力有很大关系。如果短时间内申购的资金太多的话,基金规模增加过快,有可能会打乱基金经理的投资思路,会影响产品的管理质量。”
“我们对规模比较平常心,会用更长远的视角去做长期正确的事情。”黄海此前接受记者专访时也谈到对规模的看法,“规模太大的确会对调仓有一些冲击。从持有人利益优先的角度,我们没有过于追求规模。”
同时,他也指出,中国资管市场足够大,如果规模大了也会根据规模调整自己的策略,慢慢去分散。“现在的集中也是阶段性的,熊市阶段没有那么多好的选择,但是当市场转好,我们还是会选择更多优质标的分散配置。”黄海说。
49只主动权益基金发出“限购令”
2023年以来,随着市场行情逐渐回暖,市场交易情绪也有所上涨,有多只基金产品选择“限流”,陆续发布公告实施大额限购举措。Wind数据显示,以暂停申购起始日为基准,截至2023年2月2日,有49只主动权益类基金产品(不同份额分开计算)暂停大额申购。
其中,限购次数最多的是朱红裕管理的招商核心竞争力,今年已经发布了三次“限购令”。公告显示,招商核心竞争力自2月1日起限制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限制定期定额投资金额为1万元。
这是招商核心竞争力成立以来第四次宣布限制大额申购。在此之前,该产品曾在2022年10月19日、2023年的1月11日及1月16日分别公告“限购”100万元、10万元和5万元。
据渠道人士透露,规模增长较快是招商核心竞争力多次限购的主要原因,该产品的规模目前已在百亿元上下。Wind数据显示,该基金的合计规模从发行时的7.54亿元上涨至2022年底的61.75亿元。
这也意味着,截至目前,招商核心竞争力虽成立不足一年,但规模增长12倍有余。事实上,朱红裕在最新四季报中也坦言,“本产品在2022年三季度末曾因大额申购,仓位有较大幅度摊薄”。
而如此受投资者青睐的原因或许是缘于产品的表现。Wind数据显示,招商核心竞争力成立于2022年4月,彼时恰逢A股筑底反弹之时,截至2022年底,招商核心竞争力A、C年内回报分别为47.77%、46.96%。
除此之外,记者查阅公告时发现,还有不少明星基金经理管理的基金产品也同样宣布限制大额申购。例如,万民远管理的融通健康产业限制申购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田文舟、郑澄然管理的广发成长新动能混合自1月19日起,限制申购金额不超过1万元。
从业绩表现来看,在上述“限购”的主动权益类基金产品中,2023年开年以来皆斩获正收益,其中有29只产品的今年以来的累计回报超过5%,占比近六成,包括5只年内业绩超过10%的基金产品。
具体而言,Wind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2月1日,招商量化精选A/C今年以来的累计净值增长率为11.67%、11.61%;长城双动力A/C的年内回报达11.05%、10.99%;华商新趋势优选的年内累计表现达10.18%。
谈及上述基金限购的现象,上述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绩优基金限购大多数是为了维护现有持有人利益,可以通过“限流”避免规模过快增长对业绩带来的冲击和影响,保证业绩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从而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另一方面,该公募人士也指出,“有些投资者看到这只产品业绩上涨,可能就会大额买入,但业绩并不一定会一直保持领先,可能会存在阶段性追高的风险,限购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追涨杀跌。”在他看来,基金限购的现象,未来会越加常态化,建议投资者做好投资规划,理性选择合适的投资时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