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免已婚未育成就业劣势?专家解析女子因已婚被辞事件******
如何避免“已婚未育”成就业劣势? 专家解析“女子上班第一天因已婚被辞”事件
采访背景
1月12日,一则“女子上班第一天因已婚被辞”的消息冲上热搜。据报道,广东省广州市的王女士第一天上班,填完资料,正在了解公司的相关介绍和日常的工作职责时,突然被人事叫到办公室通知辞退事宜,理由是“王女士已婚,后期会要孩子”。
王女士称,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自己很生气。事情曝光后,不少网友对涉事企业明目张胆歧视女性就业的行为感到愤怒,纷纷呼吁加大执法力度、优化就业环境,消除女性就业歧视。
歧视女性就业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应该如何加强治理解决职场歧视问题?记者为此进行了深入采访。
□ 本报记者 张守坤
刚办完入职手续就被公司辞退了!令广东省广州市的王女士颇为不解的是,招聘时她已经告知企业自己“已婚”,面对人事时又明确说自己近期没有备孕的打算,但依然难逃被辞退的结局。
王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女性就业歧视长期存在:女子怀孕7个月被公司告知“没产假”并被辞退;有酒店要求女员工“怀孕就主动辞职”;一女员工因怀上二胎遭公司解雇……
这不仅是对女性的职场性别歧视,更是对劳动法律的漠视。
在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院长沈建峰看来,这种以性别或者婚否为由排除录用、提高录用条件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显然构成了就业歧视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也违反了妇女权益保障法。
王女士被辞一事曝光后,很多网友表示,女性在职场上被歧视的事情数不胜数。有女网友说,自己在面试时会被问到“结婚了吗”“准备生孩子吗”,甚至有企业人事直言已婚未育是劣势。
对于一些企业不愿找已婚未孕或正在备孕的员工这一问题,上海市某公司人事告诉记者,原因很简单,就是怕影响工作,进而影响企业效益。女职工产假相当于带薪休假,而且有了孩子后可能无法全身心投入工作。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权利。用人单位在招录(聘)过程中,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将限制结婚、生育或者婚姻、生育状况作为录(聘)用条件。但为何在现实生活中,职场性别歧视依然屡见不鲜、屡禁不止?
受访专家认为,这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除了观念、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因素外,也有法律制度方面的因素。
北京市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杨保全认为,女性在就业过程中所遭受的歧视往往不是以明显直接的方式存在的,而是以不易察觉的隐蔽方式,甚至是“披着合法的外衣”,女性所遭遇的歧视从应聘、工作、晋升、薪酬福利到退休,贯穿整个就业过程。对用人单位来说,规避法律法规的具体操作办法有很多,违法成本低。
在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彬看来,劳动者维权成本高,我国反就业歧视的相关立法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容易出现受理难、审理难等困境,对劳动者的举证责任要求也比较高,导致维权难度大。同时,有关主管部门在就业歧视问题上的监管力度有待加强,例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还没有将就业歧视明确纳入到劳动保障监察事项中去。
“现有的法律并没有完全平衡好用人单位、女职工以及国家之间的利益。招聘女职工,对用人单位来说,可能加重用工成本,又没有相关分担机制,用人单位必然会排斥女职工的录用。比如,目前奖励产假期间的工资在很多地方都是由用人单位承担,一些地方规定男性享有的陪产假可以‘转让’给配偶享有等。”沈建峰说。
女性职场权益,如何才能有效保障?
沈建峰说,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之后,进一步明确了构成就业歧视的行为,明确了对妇女的就业歧视等可以由人社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从而强化了对性别歧视的治理。此外,女职工遭遇就业歧视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要求处理。
杨保全说,为更加有效地保护女性就业平等权,妇女权益保障法将就业性别歧视纳入公益诉讼范围。由检察机关提起反就业性别歧视公益诉讼,比个人诉讼提起更具优势。因此,如果劳动者感觉维权难度较大,可以求助检察机关。
“平等就业权兼有人格权益与身份权益的双重属性。就业歧视作为一种特殊的侵权形式,对受害人的救济可参考适用侵权法的责任形式。除了需要补偿受害人实际支出的费用和损失以外,还应补偿其丧失工作机会或工作的未来经济损失。对于用人单位给劳动者造成严重损失的,还应当予以惩罚性赔偿。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应当根据损害的情节予以精神损害赔偿,以加大用人单位违法成本,起到规范和约束的作用。”杨保全说。
值得注意的是,在沈建峰看来,随着反就业歧视观念的深入人心,目前实践中直接而明确的就业歧视已经比较罕见,很少有用人单位在招聘简章中明确性别要求,也很少有用人单位告诉劳动者不被招聘的原因。目前,隐性的就业歧视比较常见,成为劳动者权益维护的难点和痛点。
对于隐性就业歧视,维权最大的难点在于举证。对此,赵彬建议,劳动者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同时,相关部门应该在平等就业的宣导、监督、执法上加大力度,努力营造公平就业环境。
杨保全认为,还应健全司法救济机制。劳动关系成立前的招聘阶段,即受到就业性别歧视的受害人如要提起诉讼,根据既有证据规则的规定,需自行收集用人单位的侵权证据,然而,让尚未进入劳动领域的当事人收集用人单位的违法证据,在实践中的难度不仅远远大于劳动纠纷中的当事人,而且很有可能无法做到,使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平等就业权成为空谈。因此,还需构建系统完善的司法程序。
“未来条件成熟时,应进一步完善就业促进法,制定专门的反就业歧视法,或者在劳动基准法中增加反就业歧视的规则,明确就业歧视的认定标准,合理分配就业歧视的举证责任,优化就业歧视的救济程序。”沈建峰说。
花滑伉俪庞清佟健:携手30年的变与不变******
中新网北京1月19日电(记者 王昊)“感谢主办方邀请庞清老师来,让我少了一分紧张,多了一分安心。”眼前的佟健和曾经赛场上激情四溢的样子不同,他声音沉稳温和,这段话引发了现场一片笑声。
他曾经的搭档、如今的妻子庞清坐在台下,看着他对青少年花滑培训话题娓娓道来。
自1993年携手合作,如今到了第30个年头,“庞清佟健”从赛场转至幕后。二人经历了角色的转变,但“花滑”仍是他们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角色
2015年花滑世锦赛,庞清佟健以一首《为你守候》作为告别,从此结束职业生涯。一些优秀运动员退役后,面临着身份转换问题。佟健说,自己和庞清在这方面并没遇到太多困难。
“我跟庞清一边做职业比赛,另一边做花滑市场化推广,没有在离开赛场后就闲下来。”他介绍。
图片2015年花滑世锦赛双人滑比赛中,庞清/佟健摘得铜牌。中新社发 申海 摄退役后不久,庞清佟健冰上艺术中心成立,佟健主要负责运营工作。如今为人父母的二人都已过不惑之年,但穿着便服站在一起,他们的气质依旧出众,让人联想起这对组合曾经在冰场上的样子。
“我们特别希望能帮助更多运动员,比如国家队运动员,在心理、技术、方法上,能否给他更多帮助?在俱乐部学习技术的小学员,能不能去帮他?”在佟健眼中,二人现在看到比赛还是会想起以前的日子,但更关注自己能为别人做什么。
1月初,庞清佟健国际滑冰俱乐部的孩子们在“冰丝带”的一场活动中进行了现场表演。佟健站在场边,不时为小学员们鼓掌。庞清在他身后不远处,静静地看着冰场上的表演,如今她已在国家体育总局冬运中心任职。
佟健。受访者供图曾经场边的庞清佟健是在为比赛做着紧张的准备,而现在,二人要见证孩子们成长为和他们一样优秀的运动员。
花滑
搭档30年,“庞清佟健”这四个字紧密连在了一起。曾经,“庞清佟健”在赛场之上为国争光。如今,佟健希望“庞清佟健”能鼓励更多人。
“我们希望给更多的追梦者力量,庞清佟健就是追梦人的代表。希望通过我们奋斗的经历,给更多年轻人以力量。在他们遇到困难时永不放弃,努力去实现梦想。”他说道。
在庞清佟健的职业生涯中,《追梦无悔》是最为人熟知的自由滑曲目之一。2010年温哥华冬奥会上,伴随着这首气势宏大的音乐,庞清佟健摘得银牌。
图片庞清佟健。中新社发 沈晨 摄退役后,他们的“梦”以另一种方式延续了下去。在冰上艺术中心之外,现如今庞清佟健旗下品牌冰场还包括冰雪学校以及国家速滑馆培训点。
在冰场上,佟健身边滑过的不再是各国花滑高手,而是身高参差不齐的孩子们。看着这些来俱乐部学滑冰的孩子们,佟健直言,现在的孩子们在场地和装备方面比自己小时候更加“幸福”。
“从本质需求来讲,不再是以竞技、输赢为核心,而是围绕着孩子们的心理健康、身体健康开展起来,我觉得这是比较大的差别。”
未来
“我们能不能有更多时间花在自己孩子身上?”这是佟健目前的困扰之一。“我们从原来相互关注技术和成绩,到后来关注整个产业发展,自己有了两个孩子后,在关注他们这方面做得还不够。”
佟健。受访者供图。提起家里的小朋友,佟健的笑容更加明显。他希望能更好分配自己的时间,把他和庞清对体育的理解和人生感悟传递给孩子,陪伴他们一起成长。
除了家庭的未来,佟健也在关注中国双人滑的未来。北京冬奥会上,隋文静/韩聪摘得双人滑金牌,但接下来的冬奥周期,中国队面对的压力并不小。
“我觉得从项目发展来讲,肯定有起有伏。我们面对的挑战就是在后冬奥如何能建立起一些后备力量。短暂的调整,对于每一个项目来讲都是不可避免的,我们只是坦然地去把自己应该做的工作做好。我想中国冰雪未来一定会非常强。”显然,佟健对于项目的发展抱有信心。
在竞技项目外,佟健也深刻感受到了在北京冬奥会结束后的一年中,社会对于体育的理解发生了变化。
国家速滑馆开展主题活动。 中新社记者 韩海丹 摄“体育从原来的输赢变成了一种新的生活方式。能够让孩子们身体健康,同时对规则有更好的理解。我觉得通过2008年北京夏奥会、2022年北京冬奥会,整个社会对体育的理解发生着变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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