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建楼层引发邻里纠纷 十年矛盾终达成执行和解******
“问题解决了,我们心也舒服了。”近日,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化解了一起排除妨害案件,使得十年邻里纠纷终达成执行和解,申请执行人韦先生在执行和解书上签字时由衷地发出感叹。
韦先生是广西融水县融水镇某街道38号房屋的所有人,艾先生是与他相邻的39号房屋的所有人。2012年底,艾先生房屋拆旧建新,韦先生认为艾先生新建房屋侵占其房屋楼面空间,双方产生矛盾纠纷。经邻居及相关部门调解无果后,韦先生以艾先生建新房屋未做好防护措施,导致建筑渣土掉落到韦先生房屋瓦面以及新建房屋第四层飘出墙面10厘米侵占韦先生房屋楼面为由,于2015年1月向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排除妨害。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民事判决,认定“艾先生房屋第二、三层的墙体均为12墙体,建造到第四层的时候,艾先生将第四层地梁增厚为18厘米,第四层墙体砌成18墙体。艾先生四楼南墙自西向东长达3.78米,砌砖飘出其房屋第三层楼外墙,并侵占到韦先生房屋楼面5至10厘米”事实,并判决艾先生于判决生效日期内自行清除韦先生房屋瓦面上的建筑渣土并修复被损毁的瓦面以及拆除其房屋第四层南墙侵占到韦先生房屋楼面的建筑。该判决生效后,艾先生不服判决,向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认为原判决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于2016年11月作出民事裁定,裁定驳回艾先生的再审申请。后因艾先生未主动履行上述判决,韦先生向法院申请执行,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已将该案执行完毕。
本以为双方矛盾就此结束,没想到艾先生又顺着第四层的墙面继续加建新楼层,韦先生认为艾先生加建行为也构成侵权,故继续向人民法院起诉。经一审、二审、再审程序审理后,2021年12月,法院最终判定:艾先生自行拆除其房屋第五层南墙飘出侵占到韦先生房屋楼面的建筑及清除其掉落在韦先生房屋瓦面上的建筑垃圾。此时,距离最初双方产生矛盾已经将近十年,艾先生已于2021年6月死亡,其配偶陈女士继承涉案房屋。2022年10月,韦先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进入执行阶段。
为真正达到案结事了,执行法官多次到现场勘察,向邻里居民详细了解情况,并调阅了与该案相关的证据资料。经过仔细勘察研判,负责承办该案的合议庭成员一致认为这起案件有和解的基础,于是执行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释法答疑,消除双方的对立和顾虑后,再借助邻居、律师热心参与开导,促使双方最终以陈女士补偿韦先生2万元现金的方式和解,并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至此,持续十年之久的相邻关系纠纷案得以顺利解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何思洁)
云南“00后”铁路新警的春运初体验******
(新春走基层)云南“00后”铁路新警的春运初体验
中新网昆明1月31日电 题:云南“00后”铁路新警的春运初体验
作者 徐红 刘翔
清晨,云南开远铁路公安处富宁站派出所的“00后”铁路民警程清林穿好警服、佩戴好警用装备,开始他一天的春运执勤工作。
富宁县作为云南省的“东大门”,是通往广西、广东等沿海发达地区的重要门户,而富宁火车站则是辐射周边地区100余万人口的交通枢纽。春运期间,该站旅客流明显增多。
这是程清林参加铁路公安工作以来的第一个春运,对刚到派出所一个月的他来说是一次挑战。在执勤的一天里,他没有一丝松懈,紧跟着“老铁警”张高义的脚步穿梭在火车站的候车区、售票厅、安检口等各个区域。
上午8点,送走第一趟开往昆明的始发列车,程清林来到安检口执勤,不时给在传送带上取行李的旅客搭把手。一边执勤,他一边向张高义请教,加深对危险品识别、普通报警处置、查缉查堵等工作的理解。
图为铁路民警程清林熟悉指挥室工作。 云南开远铁路公安处供图一波客流高峰过后,程清林又来到候车大厅,拿起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宣传材料走向人群。提醒旅客注意电信诈骗的同时,他也不断提示正在低头看手机或闭眼休息的旅客,小心看管好行李物品。春运以来,他已经帮助旅客找回遗失行李物品5件。
春运期间,乘客携带烟花爆竹乘坐火车的情况增多。一位老年旅客不理解禁止携带爆竹进站的规定,和安检员辩驳起来。程清林见状连忙上前安抚老人,并耐心向其解释相关法律条文,并说明禁止携带物品带来的安全隐患,最终获得了乘客的理解和配合。
指挥室是整个派出所工作的“中枢”和“大脑”,熟悉每一个系统与流程,学习接处警处理也是程清林的工作之一。“我在学校的专业是网络安全与执法,工作之余,我也得精进专业学习,实践和理论相结合,才能干好公安工作。”他说。
晚上11点,冬夜的站前广场已鲜有人迹,程清林还没有结束工作,他跟随队伍在广场上巡查。今年是他第一次春节与家人分隔两地。“这次特别的春运执勤初体验,让我更加理解作为警察的担当与责任,用我们的坚守,守护万家团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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