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鑫成被执行人后,法院可以采取哪些强制执行措施******
法治课|刘鑫成被执行人后,法院可以采取哪些强制执行措施
1月12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获悉,刘鑫(现名刘暖曦)已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719365元,由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执行,立案时间为2023年1月11日。
刘鑫被列为被执行人后,法院可以采取哪些执行措施?
根据民诉法规定,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邢鑫向澎湃新闻介绍,在青岛城阳区法院执行立案,公开执行案件信息后,法官可操作法院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对刘鑫名下财产进行全面查控,比如银行存款、证券、股权、不动产、机动车辆、保险理财等,然后根据查控结果分别处理。
邢鑫称,若刘鑫有银行存款,则可划拨到法院账户,以支付江秋莲,执行结案;若刘鑫没有足额银行存款,法官可根据网络查控查找到的其他财产情况及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制定执行方案。随后,制作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相关单位协助查封、扣押被执行人的不动产、机动车辆、证券、股权、公积金等其他财产,并启动财产处置措施。
若刘鑫成为被执行人后,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赔偿,还可能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受到更多限制。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若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院将向失信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出行不得乘坐飞机高铁,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等场所高消费,不得购买不动产,不得旅游度假等。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22年12月30日,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二审宣判,维持一审判决,刘鑫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江秋莲代理律师黄乐平曾表示,依据法律规定,刘鑫应当在2023年1月9日(含当日)之前完成赔偿,否则江秋莲可在1月10日起两年内向一审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
2023年1月2日,刘鑫在微博上发布文章并开通打赏,对于法院的判罚,她称若有人愿意帮她,她会感谢并希望有机会报答。此事被认为是刘鑫在众筹赔偿款,引发巨大争议,刘鑫的微博账号随后被永久禁言,微博方面称,第一时间关闭了刘鑫微博账号的打赏功能并限制其提现。
2023年1月10日,最后期限内未收到刘鑫赔付金,江秋莲随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澎湃新闻记者 廖艳)
应对重污染天气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系统在行动******
6日,哈尔滨市、绥化市分别出现重度污染天气,并将重污染天气Ⅲ级(橙色)预警提升至Ⅱ级(橙色)预警。为了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相关工作,省生态环境厅召开厅党组2023年第1次会议,听取哈尔滨市、绥化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并进行研究部署。
会议要求,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省委决策部署,统筹调配资源力量,有力有序推动各项工作开展,提升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和水平。突出应急减排清单企业管控、散煤污染管控、国控站点周边管控,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机制,全力以赴保障全省环境空气质量。
6日至7日,省生态环境厅成立督导检查组,以“四不两直”方式检查哈尔滨市多个区域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对于未按照应急预案执行停产或限产措施的企业,督导检查组责令企业按照要求停工停产限产。
在哈尔滨市道外区,督导检查组发现,美佳粉末涂料厂未按照“涂装印染环节、热压环节停产”的应急减排措施执行,责令该厂停工停产。哈尔滨团结锅炉集团有限公司应急减排措施执行不到位。隆瑞塑料包装有限公司违法使用散煤、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良,督导检查组将其移交执法人员查处。
在哈尔滨市道里区,督导检查组发现,按照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中的应急减排措施,哈尔滨市道里区哈尔滨鑫麒印务有限公司、哈尔滨报达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应为长期停产,现场却正在生产。
在哈尔滨市平房区,督导检查组发现,佳联(哈尔滨)食品有限公司预警应急期间,应急减排措施执行不严,5日减产量未达企业应急预案中设定的10%的比例(实际减产为7%)。益海嘉里(哈尔滨)粮油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企业应急预案未更新、企业锅炉应急减排措施未执行、厂区环境管理不到位。
在哈尔滨市香坊区,督导检查组发现,红星路卡迪旺食品厂及哈尔滨柯迈斯工具有限公司合围区域院内与哈尔滨烨泽包装印刷有限公司烟囱冒黑烟,均存在违法使用散煤的现象。
督导检查组在企业检查时要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实地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专项督导检查,及时更新应急减排清单,以执法高压态势促进空气质量全面好转。企业要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兼顾经济效益与生态环境保护,接到重污染天气预警通知后,按要求迅速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待重污染天气预警结束后尽快恢复生产。
执法检查既要有力度,也要有温度。在检查生产企业时,督导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就如何抓好固废管理、扬尘管控、落实重污染天气减排措施等问题和企业进行座谈交流,手把手教方法、传经验。
督导检查组负责人表示,将持续为企业纾困解难,帮助企业解决生产过程中遇到的环保问题,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促进企业增强守法意识,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此外,我省多地按照省生态环境厅部署,成立监督检查组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执法检查,对出现问题的企业督促整改。通过省市联动,确保各地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绥化市生态环境局成立24个强化监督检查组,对辖区减排清单内的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加药记录、在线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煤场渣场等物料堆场苫盖、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共检查企业189家次,棚户区32个,街边商户38家,清理露天烧烤12处,查处烟花爆竹燃放14起,发现1家企业灰渣未封盖,已对其进行督促整改,企业已立行立改。
牡丹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全市10个县(市)、区执法大队出动28名执法人员,对全市27家涉气企业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及在线监控设施是否正常运行、三堆是否覆盖、排污许可证制度执行情况、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定落实情况,均未发现异常。
根据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预测,我省部分地区污染天气仍将持续。8日,哈尔滨、绥化、牡丹江、鸡西地区空气质量以轻度—中度污染为主,局地短时可能出现重度污染。9日至10日,哈尔滨、绥化地区空气质量以良—轻度污染为主。11日,哈尔滨、大庆、绥化地区空气质量以良—轻度污染为主。
省生态环境厅负责人表示,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将严格落实省领导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批示要求,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紧盯列入污染减排清单企业减排措施落实工作,严防死守,坚决督促企业管控措施落实到位;紧盯散煤污染,重点关注城中村、城乡接合部、棚户区散煤使用情况,抓紧推进《黑龙江省散煤污染治理实施方案(试行)》,推动实施散煤源头减量、散煤清洁替代、供应能力提升、基础设施保障“四项工程”,推动污染源头治理。(吴玉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