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 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丰厚滋养******
作者:陈祥健(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福建社会科学院党组书记),陈荣文(福建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这一重要论述,为我们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更好服务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渊源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必须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中华文明的智慧结晶,“其中蕴含的天下为公、民为邦本、为政以德、革故鼎新、任人唯贤、天人合一、自强不息、厚德载物、讲信修睦、亲仁善邻等,是中国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中积累的宇宙观、天下观、社会观、道德观的重要体现,同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具有高度契合性”。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中国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中形成的宇宙观、天下观、社会观、道德观等,也一定会在社会治理观中得以体现,并通过成文或不成文的规范形式予以表达,用以规范秩序,成风化俗,引领风尚。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法治观念、法治原则的生成与发展提供了丰富启迪。比如,“法”须“道”统的“道”“法”关系论,为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这一首要原则,明确全面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提供了有益启迪;“民为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思想,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价值取向提供了历史借鉴;“观俗立法”的法治经验,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明确法治道路应当建立在自己的国情基础上提供了历史智慧;“经国序民,正其制度”的治国方略,为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重要启示;“法与时转”“治与世宜”的社会治理观,为健全和完善适应实践发展需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供了理念启迪;“法立,有犯而必施”和“难于法之必行”的治理经验,为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提供了历史依据;“得其法”与“得其人”并重,“人法兼资,而天下之治成”的法治实施思想,为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积蓄全面依法治国重要力量提供了思想基础;“人不率则不从,身不先则不信”“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等正反两方面的强调,为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贡献了治理智慧;“锄一害而众苗成,刑一恶而万民悦”的治吏思想,为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找到自我革命这一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提供了法律文化渊源。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的许多思想精华,经过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成为全面依法治国理论支撑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通过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在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取得历史性成就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自古以来,我国形成了世界法制史上独树一帜的中华法系,积淀了深厚的法律文化。对我们先人所留下的丰富的法制思想、深厚的法律文化,我们不能妄自菲薄、数典忘祖,而应该挖掘和传承其中精华,汲取营养,择善而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只有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探索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同时借鉴国外法治有益成果,才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夯实法治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不仅高度重视、积极倡导,而且为我们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树立了光辉典范。在指导推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习近平总书记经常引用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经典名句来揭示法治建设的历史底蕴、民族特色和文化血脉。比如,他用“法者,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来宣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本国策;用“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来阐释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的重要意义;用“法非从天下,非从地出,发于人间,合乎人心而已”来揭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反映人民意志、体现人民利益的法治理念的重要性;用“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来强调法治建设的重点和难点在于法律的实施,在于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进法律正确实施,把“纸上的法律”变为“行动中的法律”,等等。这些精彩用典,生动诠释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之间的渊源关系,赋予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鲜活的当代价值。习近平法治思想就是在融通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探索成功实践、人类法治文明的思想精华的基础上形成的,成为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建设,司法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更为坚实,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充分彰显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丰润和滋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所具有的重要作用。
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丰厚滋养
思想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法治领域的重要理论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把马克思主义思想精髓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华贯通起来”,为我们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融通结合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深入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定法律文化自信,赓续法律文化精神血脉,弘扬法律文化民族品格,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永不褪色的时代价值,结合新时代伟大变革、伟大实践、历史使命和时代要求,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为更好回答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提供有益历史经验和法治智慧启迪。
加强基础性整理工作,全面系统地梳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起源、发展、流变、实践,对不同时代不同流派的法律思想、法律理念兼收并蓄,理顺传统法律文化的发展脉络,提炼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一脉相承的内在精神,整理好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各个领域各个层面的丰富表达,凝练形成中华民族法律制度、法律思想、法律文化、法律精神的独特标识。
全面系统地对律、令、格、式等成文法源进行收集、整理与分析,对判词、契约、民俗、家规家训、族规族训等司法守法行为规训中的优秀法律文化因子进行挖掘、梳理与拓展,加强对法律文化典籍、文物和历史遗迹的保护和整理,让书写在古籍里、蕴藏在文物中、凝结于遗迹处的优秀法律文化彰显出来、鲜活起来、传承下去。
研究总结中华传统文化之“道统”与古代中国“礼乐政刑”之“治统”的关系,确立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礼法”之治中的重要地位。研究总结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对中国古代法制的引领机制,研究总结中国古代法制的整体架构、核心内容、内在逻辑、实施效果,研究总结其成败与得失,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以史为鉴、开创未来。
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研究、阐释、宣传上下功夫,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通结合中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化为人们日用而不觉的当代法律理念和先进法律意识。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继承,学古而不泥古,破法而不悖法,“以古人之规矩,开自己之生面”,让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永续源头活水,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2日 06版)
20载,接力描绘乡村振兴新答卷******
连绵起伏的桑园,碧波荡漾的竹海,一盏盏路灯照亮村庄,一幅幅彩绘寄托乡情,一条条道路不再泥泞,一个个产业强村富农,一户户家庭日子越过越好……看着自己家乡日新月异的变化,说起广西教育厅的帮扶支持,广西忻城县六纳村村民黄秀葵的嘴角扬起了幸福,脸上充满了感恩。
从2003年到2023年,广西教育厅驻忻城县工作队是这里变化的见证者、参与者和建设者,20年如一日,先后有15名工作队长、68名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忙碌在乡村大地。这支“永远不走”的驻村工作队”以实干为笔、初心为墨,描绘着乡村振兴的崭新答卷,在一批又一批薪火相传中,让昔日落后的小山村蝶变成产业兴、村貌美、农民富的幸福园。
发挥优势 教育协同助力乡村振兴
红渡镇马蹄小学始建于1926年,是一所百年老校,2010年因学校布局调整取消四至六年级,周边的学生们需要到十几公里外中心校就读。就近入学难成为马蹄村群众的难题,在教育厅派驻马蹄村三任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队员和当地政府的努力支持下,马蹄小学恢复完全小学,重建新校园。
如今的马蹄小学“壮”民族文化办学特色鲜明,解决周边200多名学生读书,成为广西民族文化教育示范学校、唯一一所村级壮汉双语学校和乡村少年宫学校。
2021年以来,在广西教育厅的支持下,工作队聚焦村幼儿园、小学软硬件不足难题,先后争取650余万元完成上浪村、板内村幼儿园建设和板内小学升级改造。邀请多名专家到7个定点帮扶村对乡村学校内涵建设问诊把脉,帮助村小和幼儿园制定“一校一案”。
同时,建立“优质校—村小”结对帮扶,争取广西幼师实验幼儿园等结对帮扶古蓬镇中心幼儿园和板内、上浪幼儿园,联系山东省济南市民生大街小学、南宁市滨湖小学等结对帮扶红渡镇六蝶小学、马蹄小学、古蓬镇板内小学,并以实地授课、视频备课、线上教研等形式开展帮扶,先后开展送教下乡、线上教研等活动30余次。邀请多所高校师生500多人到县特殊教育学校和7个定点帮扶村进行支农、支教、支医活动。
同时,驻村工作队发挥村集体经济产业反哺效益,出台5个《村级励志奖学金评定和管理办法》,设立中高考励志奖学金,每年拿出村集体经济部分收益奖励本村考上本科院校和重点高中的学子。累计已为27名考取本科院校、5名考取重点高中的学子颁发荣誉证书,发放励志奖学金7万元。
注重“造血” 特色产业激发集体活力
2021年以来,为进一步壮大村集体经济,扩宽村民收入来源,工作队纷纷拿出“绝招”培育新产业,变“输血”为“造血”激发内生动力。
板内村第一书记刘伟上任后,制定村级林下中草药三年发展规划,对接大型制药厂、签订中草药保价收购协议,将中草药种植种类从单一的草珊瑚扩展到金钱草、枇杷叶等,种植规模从2020年的100亩扩大到300亩,每年可提供季节性就业岗位30余个,带动村民增收9万余元,增加村集体收入15万元。同时,争取到总投资1000余万元的板内村中草药加工厂建设。2022年,板内村集体经济收入从2020年的20万元增长到80余万元,翻了近两番。板内村林下经济发展经验还在龙球村进行了推广。
六纳村、上浪村聚焦标准化桑蚕培育示范基地建设,坚持“党组织引领+龙头企业带动+合作社联结+高校技术支持+农户分养”的产业合作模式,形成小蚕在基地共育、大蚕分发到农户分散饲养的生产链。2021年,两村先后完成300平标准化蚕房扩建和100亩标准化桑园建设,育蚕基地提质扩面后,为蚕农带来1500余万元的收入,惠及3500户次,户均增收4000元以上。
六纳村联合龙头企业在村内组织实施标准化养蚕“整屯推进”和“家庭农场”试点。“整屯推进”试点饲养优质四龄蚕成活率达到99.4%,“家庭农场”试点以家庭为单位深度挖掘养蚕增收潜能,为返乡农民工创业探索新的路径,仅2022年上半年已售茧7批,创收11万元,人均收入超过5.5万元。
上浪桑蚕基地为农民提供了就近务工岗位,吸纳育蚕工33人,人均月收入5000元以上;吸纳桑园护理和桑叶采摘季节工150人,人均月收入2000-3500元,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同步发展。
“线下展销+线上直播”销售模式助农带农。2022年以来,教育厅驻村工作队先后开展电商培训学习30人次,举办“土司忻风味·公益助忻农”农产品直播带货专场,由六纳村第一书记王超和上浪村驻村队员唐静担任主播,推广特色农产品,完成订单400多单,销售额达2.3万元。
雷洞村成立专业合作社,开设特色农产品微店,通过“线上直播带货+线下采购平台”的模式销售土蜂蜜等农产品超15万元。
六蝶村建成乡村振兴特色农产品展销厅,并配套建设电商培训室和直播带货室,免费为村民提供电商培训和直播带货设备、场地,2022年9月试营业以来,销售额已达10万余元。
此外,马蹄村、雷洞村主动对接广西林科院、柳州螺蛳粉原材料生产企业,2022年建成250亩螺蛳粉原料竹笋种植基地,进入丰产期可为两村集体经济增收近40万元。
实干为民 乡村治理取得新成效
近年来,教育厅驻村工作队先后争取到教育厅及各级2700万余元资金用于补齐7个定点帮扶村基础设施短板,先后实施4个惠民饮水工程、完成2530米屯级道路硬化、建设600米危险路段护栏、修建3200米排水渠、实现7个村太阳能路灯全覆盖和村屯绿化、气排球和羽毛球活动场地提质升级,让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21年,马蹄村出台《马蹄村文明屯和优秀屯干评选管理办法》,每年评选出3个文明屯,并优先给予配套资金支持。每年年初举行颁奖典礼,为文明屯及优秀屯干颁发荣誉证书,并利用村“两委”办公经费结余对优秀屯干进行物质奖励,充分调动各自然屯村民及屯级干部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雷洞村挖掘红色资源,传承红色革命精神,开展“讲卫生·雷洞美”卫生评比活动,投入2.25万元支持获奖屯配置垃圾清运车。
六纳村、马蹄村开设“法治乡村大讲堂”之《民法典》《家庭教育促进法》《党内法规》等专题宣讲,开展“法治进行校园”活动和“文明守法”示范户评选等一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捐赠、购买发放《民法典》等近1500余册法治书籍、宣传册及其它普法材料。2022年六纳村获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雷洞村制定并宣讲村规民约“三字经”,发挥乡规民约等“软法”在乡村治理中的功能,成功入选来宾市首届“十佳村规民约”。(通讯员王现彬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周仕兴)